重生加系统,前女友开始倒追
5
总点击
张颖,王思彤
主角
fanqie
来源
都市小说《重生加系统,前女友开始倒追》是大神“孤独颂颂”的代表作,张颖王思彤是书中的主角。精彩章节概述:我叫王东旭,是一名重生者。至于我为什么会重生呢?其实我也不清楚,我一睁眼,看到的是2014年7月,我大学毕业的时间,我躺在宿舍的架子床上,拿着当年十分流行的翻盖手机,看着时间和宿舍景象,陷入了沉思。我使劲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:啊……疼!不是做梦,我真的重生了。更令我激动的是,老天还给了我一个系统。当我的脑海里响起冰冷的金属提示音,我就知道,属于我的美好时代,终于来了。我想起了那句话:大难死后,必有后...
精彩试读
我记得很清楚,我正式毕业时间是2014年7月15日,而现在是7月1日,还有十来天就从这个宿舍搬出去了。
而现在的最后十几天,大家都是各种聚会,畅想着大学西年的青涩青春,大部分都是遗憾,不过也有一小部分人,只以为的成功人士,趁着酒劲,给送行的学弟们传授着把妹技巧,如何快速的将小雨伞用到实处之类的。
当然,上一世的我,最后十几天的时间,除了和舍友们出去吃了几顿饭之外,其余的时间,都是在宿舍里玩一款名叫“英雄联盟”的游戏,英文名叫“LOL”。
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,还是因为我认识的学弟和我说:“学长,咱们去L一把!”
当时把我吓坏了,我虽然单纯,但也不**啊,立刻就严厉的拒绝了,最后才知道,L一把的意思,是玩一把游戏,不是要**,我现在还能够回忆起我拒绝学弟后,学弟一脸诧异的表情。
不过话说回来,这个游戏我只玩了半个月,技术己经非常不错了,用一个英雄冲上了王者,这个英雄也非常火,名叫符文法师瑞兹,被称为“雷电法王”!
当初在英雄联盟世界赛中,也有人用这个英雄的。
虽然前期资源起得慢,但只要拖到后期,就是无敌的存在,见谁秒谁。
每天从早打到晚,那段时间也过得非常枯燥,宿舍就剩下我一个人,其余三个,人家都有对象,抓紧最后的十来天时间,奔着解放***去的。
不过既然我重生了,那就不能和上一世一样,女生抛来橄榄枝都不知道该干点啥,这一世,我要逆袭。
大学西年,我喜欢过三个女孩,第一个是我们班的团支部**,名叫孟小琴,和我同岁,长得小巧可爱,皮肤黑黑的,带了个红边框眼镜。
我上大一的时候,经常去图书馆,有一次正好和她坐在了一起,之后我才知道,孟小琴每天都坐在那里上自习,而从那天开始,我每天也都准时赖上晚自习,就坐在孟小琴的身边,时间长了,我就对孟小琴产生了非分之想。
不过我当初也只是产生了而己,并不敢付诸行动,团支部**,我高攀不起。
但孟小琴应该是感受到了我的热情,因为我每天都会给她带一杯她喜欢喝的酸奶,不贵,三块钱,喝了一个月之后,孟小琴突然告诉我,她男朋友来看他了,这一星期她和她男朋友在外面住,就不和我一起上晚自习了。
天知道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是什么感受,我他么的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信仰崩塌了。
我把孟小琴当女神,她竟然要和别的男人出去住,都是成年人,出去住能干点啥,还用想吗?
我虽然没有实践过,但是岛国动**情片研究过一些,瞬间面红耳赤。
从那之后,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位置。
颇有一种舔狗知难而退的壮举。
第二个女孩是工商管理学院的,名叫王思彤,是龙城女孩,肤白貌美,喜欢打乒乓球,我和她就是打乒乓球认识的。
我在大二的时候,体育课选的是乒乓球,每周三下午,两节课连在一起,老师不去,都是我们一些学生自己瞎玩,我乒乓球打的还不错,每周三都会去打会,而王思彤就是那个时候找上我,要我教她打乒乓球。
我当初天真的以为自己的桃花运来了,这么漂亮的女孩,要是能够成为我的女朋友,足够我炫耀一辈子了。
并且王思彤当初没有男朋友,虽然有个海南仔在追她,但我自认为我和那个海南仔比起来,优秀太多,那个海南仔一米六,长得一塌糊涂,最关键的是,他不会打乒乓球,我感觉自己拿下王思彤十拿九稳。
基本上打了一学期乒乓球,我手把手教会了王思彤,也在最后的期末**中,给王思彤喂球,让王思彤的乒乓球这门课考了满分。
本以为接下来我们两个会一起吃个饭,然后牵着小手在公园里面漫步,两颗年轻躁动的心,经过青春的律动,最后紧密的交织在一起。
但想法是美好的,现实是骨感的,考完乒乓球课之后,王思彤确实出去吃饭了,不过不是和我,而是和海南仔。
当天晚上,就有人告诉我,海南仔向王思彤表白了,王思彤竟然答应了。
这他么的就好像晴天霹雳一般,劈在了我的肾上,劈的我肾上腺都飙升了。
而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,暑假我养了两个月的伤口,在来了学校的第二天,被人狠狠地撒了一把盐。
撒盐的是我舍友张伟,因为又矮又胖,被称为“**”!
**告诉我,他在另外一个学校的同学,和王思彤在一起了,并且暑假的时候,把王思彤给睡了。
我刚刚愈合的伤口,在这个消息的袭击下,猛然裂开,钻心的疼痛席卷全身。
我亲爱的女神,你和别人在一起我能够接受,你两个月的时间换了两个男朋友,我也能接受,但你在这么短的时间,就被人家给睡了,你让我情何以堪?
有种你也让我睡一下?
我第二个喜欢的人,最终以如此惨烈的结局收尾。
第三个女孩是我学妹,名叫张颖,一米七五,高出我半头,除了高,没有其他特别的特征,我也不知道我为啥喜欢那种电线杆。
可能是缘分吧,当时我大三,老乡会迎新的时候,是我接的她,她说话很糯,也很有礼貌,唱歌也好听,老乡迎新晚会,张颖还上台唱了首歌,可能是因为那首歌吸引我了吧。
以后我每次勤工俭学回来,都会去学校的小超市里面买很多零食水果,送给张颖。
张颖很开心的接受了,并且向我表达了谢意,我也很开心,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一个学期,在这个学期里,我感觉自己恋爱了,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一样,高高兴兴的去做兼职,并且做的比以前更多了,因为我要分出一部分钱来,给张颖买东西。
终于在学期末的时候,我鼓起勇气,拿着一盒德芙巧克力,来到张颖宿舍楼前,准备给张颖表白。
而现在的最后十几天,大家都是各种聚会,畅想着大学西年的青涩青春,大部分都是遗憾,不过也有一小部分人,只以为的成功人士,趁着酒劲,给送行的学弟们传授着把妹技巧,如何快速的将小雨伞用到实处之类的。
当然,上一世的我,最后十几天的时间,除了和舍友们出去吃了几顿饭之外,其余的时间,都是在宿舍里玩一款名叫“英雄联盟”的游戏,英文名叫“LOL”。
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,还是因为我认识的学弟和我说:“学长,咱们去L一把!”
当时把我吓坏了,我虽然单纯,但也不**啊,立刻就严厉的拒绝了,最后才知道,L一把的意思,是玩一把游戏,不是要**,我现在还能够回忆起我拒绝学弟后,学弟一脸诧异的表情。
不过话说回来,这个游戏我只玩了半个月,技术己经非常不错了,用一个英雄冲上了王者,这个英雄也非常火,名叫符文法师瑞兹,被称为“雷电法王”!
当初在英雄联盟世界赛中,也有人用这个英雄的。
虽然前期资源起得慢,但只要拖到后期,就是无敌的存在,见谁秒谁。
每天从早打到晚,那段时间也过得非常枯燥,宿舍就剩下我一个人,其余三个,人家都有对象,抓紧最后的十来天时间,奔着解放***去的。
不过既然我重生了,那就不能和上一世一样,女生抛来橄榄枝都不知道该干点啥,这一世,我要逆袭。
大学西年,我喜欢过三个女孩,第一个是我们班的团支部**,名叫孟小琴,和我同岁,长得小巧可爱,皮肤黑黑的,带了个红边框眼镜。
我上大一的时候,经常去图书馆,有一次正好和她坐在了一起,之后我才知道,孟小琴每天都坐在那里上自习,而从那天开始,我每天也都准时赖上晚自习,就坐在孟小琴的身边,时间长了,我就对孟小琴产生了非分之想。
不过我当初也只是产生了而己,并不敢付诸行动,团支部**,我高攀不起。
但孟小琴应该是感受到了我的热情,因为我每天都会给她带一杯她喜欢喝的酸奶,不贵,三块钱,喝了一个月之后,孟小琴突然告诉我,她男朋友来看他了,这一星期她和她男朋友在外面住,就不和我一起上晚自习了。
天知道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是什么感受,我他么的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信仰崩塌了。
我把孟小琴当女神,她竟然要和别的男人出去住,都是成年人,出去住能干点啥,还用想吗?
我虽然没有实践过,但是岛国动**情片研究过一些,瞬间面红耳赤。
从那之后,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位置。
颇有一种舔狗知难而退的壮举。
第二个女孩是工商管理学院的,名叫王思彤,是龙城女孩,肤白貌美,喜欢打乒乓球,我和她就是打乒乓球认识的。
我在大二的时候,体育课选的是乒乓球,每周三下午,两节课连在一起,老师不去,都是我们一些学生自己瞎玩,我乒乓球打的还不错,每周三都会去打会,而王思彤就是那个时候找上我,要我教她打乒乓球。
我当初天真的以为自己的桃花运来了,这么漂亮的女孩,要是能够成为我的女朋友,足够我炫耀一辈子了。
并且王思彤当初没有男朋友,虽然有个海南仔在追她,但我自认为我和那个海南仔比起来,优秀太多,那个海南仔一米六,长得一塌糊涂,最关键的是,他不会打乒乓球,我感觉自己拿下王思彤十拿九稳。
基本上打了一学期乒乓球,我手把手教会了王思彤,也在最后的期末**中,给王思彤喂球,让王思彤的乒乓球这门课考了满分。
本以为接下来我们两个会一起吃个饭,然后牵着小手在公园里面漫步,两颗年轻躁动的心,经过青春的律动,最后紧密的交织在一起。
但想法是美好的,现实是骨感的,考完乒乓球课之后,王思彤确实出去吃饭了,不过不是和我,而是和海南仔。
当天晚上,就有人告诉我,海南仔向王思彤表白了,王思彤竟然答应了。
这他么的就好像晴天霹雳一般,劈在了我的肾上,劈的我肾上腺都飙升了。
而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,暑假我养了两个月的伤口,在来了学校的第二天,被人狠狠地撒了一把盐。
撒盐的是我舍友张伟,因为又矮又胖,被称为“**”!
**告诉我,他在另外一个学校的同学,和王思彤在一起了,并且暑假的时候,把王思彤给睡了。
我刚刚愈合的伤口,在这个消息的袭击下,猛然裂开,钻心的疼痛席卷全身。
我亲爱的女神,你和别人在一起我能够接受,你两个月的时间换了两个男朋友,我也能接受,但你在这么短的时间,就被人家给睡了,你让我情何以堪?
有种你也让我睡一下?
我第二个喜欢的人,最终以如此惨烈的结局收尾。
第三个女孩是我学妹,名叫张颖,一米七五,高出我半头,除了高,没有其他特别的特征,我也不知道我为啥喜欢那种电线杆。
可能是缘分吧,当时我大三,老乡会迎新的时候,是我接的她,她说话很糯,也很有礼貌,唱歌也好听,老乡迎新晚会,张颖还上台唱了首歌,可能是因为那首歌吸引我了吧。
以后我每次勤工俭学回来,都会去学校的小超市里面买很多零食水果,送给张颖。
张颖很开心的接受了,并且向我表达了谢意,我也很开心,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整整一个学期,在这个学期里,我感觉自己恋爱了,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一样,高高兴兴的去做兼职,并且做的比以前更多了,因为我要分出一部分钱来,给张颖买东西。
终于在学期末的时候,我鼓起勇气,拿着一盒德芙巧克力,来到张颖宿舍楼前,准备给张颖表白。
正文目录
相关书籍
友情链接